原創 2018-04-21 林泓 廣州復大腫瘤醫院
4月3日,是臺灣地區資深媒體人、體育電視主播明星傅達仁85歲的生日。
他原準備了一套精心策劃的慶生方式比較特別——慷慨赴死!
患胰腺癌晚期的他,這幾個月來,腦海裏不斷想象著當天的畫面:上午十一點,在妻子、兒子、兒媳的陪伴下,來到瑞士的“尊嚴診所”,他和親人一一相擁告別,喝下巴比妥溶液,30秒內睡去。氯化鉀的註射液會經手臂進入體內,3分鐘後,他的心跳停止。醫生點起白色的蠟燭,親人們向遺體鞠躬,骨灰被送回臺灣安葬……
為了這一天,他拿到了瑞士“安樂死”的綠卡。兒子提前舉行了婚禮,想讓父親在臨終前出席孩子的婚禮。婚禮結束後,已無牽掛的傅達仁買好了3月26日從臺北飛瑞士的頭等艙的機票,以及也找好了在臺灣的墓地。他的財產也分配給了親人。
而戲劇性的是,4月3日這天他並沒有赴“死神之約”,而是在廣州的暨南大學附屬復大腫瘤醫院治療。他說,“這一天過後,恍如重生,我現在是過了一秒、等於賺了一秒,生命已經延長近一個月時間了”。
原來,暨南大學附屬復大腫瘤醫院榮譽總院長徐克成3月份到臺灣走訪,聽到了傅達仁的故事,執意要求見見他。已閉門謝客,正料理自己“後事”的傅達仁,先是從網上搜索“徐克成”,了解大陸來人的情況,他決定在自己的家裏與徐克成見面。
倆人一見如故,徐克成邀請傅達仁在“安樂死”之前來廣州走一走,“也許你會有另一種想法”。3月22日晚上,傅達仁在太太的陪同下來到廣州,入住復大腫瘤醫院。
4月5日,他在復大腫瘤醫院501病房裏,面對香港無線電視臺新聞主播方東升侃侃而談。他表示,“來這裏通過治療,吃得好、睡得香、心情靚,腹瀉從十次減少到幾次,肝轉移奇跡般消失了”。
方東升問:“你還會實施那個(安樂死)計劃嗎?”
他說:“誰想死?我當然不想死!”他表示,仍會推動那個倡議,以減少重患者的痛苦。
傅達仁在暨南大學附屬復大腫瘤醫院接受無線電視臺采訪
他說,“我本想成為臺灣“安樂死”的第一人,卻被著名腫瘤專家徐克成教授拉了回來。傅達仁在復大住院期間,得到醫護人員專業的醫治和悉心的照料,病情明顯好轉。
4月21日臨出院時,傅達仁對徐克成教授說:“今天大便三次,還成型了。原先不斷的腹痛現在變輕變少了。”他還開玩笑地說:“回到臺灣,不疼痛不習慣了……現在胃口也好了,老是感到餓,老是想吃飯。”
4月19日, 傅達仁還在醫院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黃埔軍校。年幼時的他正是從那裏的碼頭上船去的臺灣。故地重遊的傅達仁感慨良多——人去了臺灣,但心從未離開,他永遠愛著這片土地。
傅達仁參觀黃埔軍校並留影紀念
臨出院時,傅達仁想送一件禮物給徐克成教授,他想到了為臺北桃園機場宣傳欄寫毛筆字的臺灣著名書法家朱振南,打長途電話給書法家朱振南,“給我的恩人寫幅字”。朱振南便在臺灣寫下“視病如親、妙手回春”,用快遞寄到廣州。4月20日,傅達仁將字畫贈送給徐克成教授。
4月21日傅達仁出院之際,他在醫院留言本上寫下:
團結奮鬥救中國,中國一定強!
每個人都要愛國,沒有國哪來家?
——愛國者傅達仁
臨行前,他向徐克成敬了一個禮,還主動寫下留言和建議,感謝醫護人員,稱他們是天使,是壹群“純潔善良的孩子”。
他說,如果這次幸運康復,還將繼續推動“安樂死”在臺灣(地區)的合法化”。
傅達仁(右五)4月21日出院時與徐克成、曾宗淵教授(左四)和醫護人員合影
1、體面的“紳士”選擇體面“離開”
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傅達仁”是在臺灣地區家喻戶曉的名字。
他曾是臺灣地區籃球高手,兼馬來西亞國家隊籃球教練,他曾贏得亞運銀牌。采訪過八屆奧運會。播報美國NBA等大小賽事萬余場,主持過臺視綜藝節目《大家樂》,榮獲優良綜藝節目獎金鐘獎。在1990年北京亞運會上,他和大陸著名體育主播宋世雄同場解說比賽。1991年除夕夜,傅達仁攜妻子參加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表演串場節目“山東大實話”。他那精妙文詞,傾倒了無數“粉絲”。
傅達仁有名還在於他是抗日英雄後代。父親傅忠貴是國民革命軍少將,山東長清人, 1938年,在抗擊日本侵略者中戰死在山東黃河邊。母親也很早過世,傅達仁從小就是孤兒,顛沛流離,到處流浪,後被宋美齡收留。1949年,他14歲時隨一群軍官的子弟從廣州坐船來到臺灣。
近些年,傅達仁更是在臺灣成為傳奇人物,是因為他一心期望親身踐行“安樂死”。
他向臺灣地區領導人請命,建議訂立“得不治之癥者安樂死法案”,“若法案能通過,我願身先士卒接受安樂死”。
臺灣當局沒有滿足他的要求。他找到全球唯一為國際人士提供“安樂死”Dignitas (尊嚴)服務的機構,如願成為合格會員,獲得瑞士安樂死“綠卡”,準備赴當地實施“安樂死”。
“我想死?我當然不想死!但是我在臺灣看到很多和我一樣患病的人,越來越痛苦,活得沒有很尊嚴,最後很痛苦地死去。我要'救'他們!”
他感慨,臺灣全民健保,重病人卻沒有幸福感,病人的家屬也沒有幸福感。因此,他大聲疾呼,應把生死的權利交還給病人,這樣做也能減少政府不必要的醫療支出。
他形容,癌癥是“慢慢死”“痛苦死”,“安樂死”是“快快死”“舒服死”。因此,何樂而不為?
傅達仁住院期間,即便穿著病號服,每日仍妝容整潔。探望他的人要求合影,他通常會提出“讓我先把衣服床上”。他會換好西服、皮鞋,戴上圍巾,力求以最佳的狀態呈現合影中。他體面一輩子,連死也要體面。
他的名言是:“年輕時奮鬥向前 、 年老時喜樂再見”。他進一步解釋,年輕時不要談什麽生死問題,年老時,不要痛苦死,安樂死。
2、被忽略的臨終人群的幸福感
體面之人,未必都能體面地離開這個世界。
1999年,巴金先生病重入院。一番搶救後,終於保住生命。但鼻子裏從此插上了胃管。進食通過胃管,一天分6次打入胃裏。胃管至少兩個月就得換一次,長長的管子從鼻子裏直通到胃,每次換管子時他都被嗆得滿臉通紅。長期插管,嘴合不攏,巴金下巴脫了臼。只好把氣管切開,用呼吸機維持呼吸。
巴金想放棄這種生不如死的治療,可是他沒有了選擇的權利,因為家屬和領導都不同意。“每一個愛他的人都希望他活下去。”哪怕是昏迷著,哪怕是靠呼吸機,但只要機器上顯示還有心跳就好。
就這樣,一代“大家”在病床上毫無尊嚴地煎熬了整整六年。他說:“長壽是對我的折磨。”
現如今,我們總在大談“幸福感”,卻忽略了臨終人群的幸福感。
經濟學人智庫對全球80個國家和地區進行調查,發布了《2015年度死亡質量指數》報告:英國位居全球第一,中國大陸排名第71。這意味著,臨終的人卻很難高質量地“活著”。
中國的死亡質量為什麽這麽低呢?
一是治療不足。“生病了缺錢就醫,只有苦苦等死。”二是過度治療。直到生命最後一刻仍在接受創傷性治療。尤其是後者,最讓人遭罪。
北京軍區總醫院原腫瘤科主任劉端祺,從醫40年至少經手了2000例死亡病例。
“錢不要緊,你一定要把人救回來。”“哪怕有1%的希望,您也要用100%的努力。”每天,他都會遭遇這樣的請求。他點著頭,但心裏卻在感嘆:“這樣的搶救其實有什麽意義呢!”
2011年,美國南加州大學副教授穆尤睿,發表了一篇轟動美國的文章——《醫生選擇如何離開人間?和我們普通人不一樣,但那才是我們應該選擇的方式》。
穆尤睿發現,醫生們不遺余力地挽救病人的生命,可是當醫生自己身患絕癥時,他們選擇的不是最昂貴的藥和最先進的手術,而是選擇了最少的治療。
在奄奄一息的病人身上,被東開一刀,西開一刀,身上插滿各種各樣的管子後,被掛在維持生命的機器上……為了避免這種噩夢的發生,很多美國醫生重病後會在脖上掛一個“不要搶救”的小牌,以提示自己在奄奄一息時不要被搶救,有的醫生甚至把這句話紋在了身上。
疾病總是痛苦的。美國醫生的做法值得我們思考:如果死亡不可避免的很快來臨,我們是否能自行決定離開的方式呢?
回答這個問題看起來簡單,其實卻很復雜,尤其在中國。因為它涉及到法律層面、傳統倫理道德、涉及醫療體制,最後很可能會導致復雜而嚴重的家庭糾紛和醫療糾紛。
3、醫者仁心:讓臨終病人有尊嚴地“離開”
根據癌癥中心最新發布的全國癌癥數據統計顯示,2017年全國惡性腫瘤新發病例數380.4萬例,相當於平均每天超過1萬人被確診為癌癥,每分鐘有7個人被確診為癌癥。由於癌癥早期癥狀大多不明顯,很多患者一旦發現已經是晚期,無法治愈。
總是“千方百計讓病人活下來”的著名腫瘤專家徐克成教授曾經寫過一篇文章,其中提到一個觀點“放棄(有時)也是一種愛”。他認為,當疾病無法治愈,病人生不如死,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不給社會帶來負擔,不給親人帶來痛苦,這也是一種仁慈。
“當我們無法決定病人生命的長度時,我們能做的是盡量給他生命以寬度。”馮彩勤是暨南大學附屬復大腫瘤醫院的心理醫生,接觸過上千例癌癥患者,並為他們提供心理咨詢服務。她的話,既是醫者的承諾,也是醫者的無奈。
她說,看似簡單的疾病問題,很多時候都會變成復雜的社會問題。她接觸過的案例中,有的是家庭的經濟支柱患癌癥,家庭成員的生活因此雪上加霜;有的人不堪貧病困擾,選擇離家出走甚至自殺;還有妻子患癌,丈夫出軌……
50%-80%癌癥病患有疼痛,晚期更高達60%-90%。疼痛不僅限制癌癥患者活動、食欲減少、影響睡眠,當疼痛加劇時,還可能產生焦慮、抑郁、多疑、自卑、厭世等心理。
她比較過有信仰和無信仰的癌癥患者發現,有信仰的患者心態明顯要好,對待死亡的態度也更坦然。因此,她常常鼓勵患者尋找心靈的寄托,尋求社會組織的幫助,或是與同病相憐的人一起“抱團取暖”。
“對於一名晚期癌癥患者來說,治療的目的已經不是治愈,而是如何讓他們活得更長,活得更好。”
作為一位心理醫生,她會盡最大的努力去聆聽、疏導和鼓勵。“對於無治愈希望、處於臨終的病人,如何使他們無痛苦、有尊嚴地離世,如何使他們及家屬在醫護人員的幫助下,勇敢面對現實,接受死亡,顯得尤為重要。”
她建議,處於臨終的病人,應使用減輕其疾病的癥狀、延緩疾病發展的醫療形式。這樣有助於減輕臨終患者的心理負擔,讓患者在人生的最後歲月中,能在充滿溫情的氛圍中,安詳、寧靜、無痛苦、舒適且有尊嚴地離開人世。“這就需要醫生、護士、患者家屬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
目前,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已經將“安樂死”合法化。是否應該“安樂死”在中國爭論已久。
馮彩勤表示,實施安樂死有三個條件:
1,醫生必須確認病人正在經受著“難以忍受的持續痛苦”,且當代醫療手段根本無法解除這種痛苦;
2,醫生必須采取過一切可能的治療方法,但均宣告無效;
3,醫生必須向患者本人求證其自願實施安樂死,而不得有任何脅迫及威逼的情況發生。
“'安樂死'這一社會問題是隨時代發展而出現的。然而安樂死畢竟是一個涉及到醫學、倫理、道德、法律、社會學、哲學等諸多領域的復雜的綜合性社會問題。'安樂死'在中國合法化在短時間內都將難以實現。”馮彩勤說。
知識鏈接
安樂死(Euthanasia)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
荷蘭是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但荷蘭對“安樂死”的權利設置了最低年限12歲。同時,12歲以上的未成年重癥患兒如需采取“安樂死”措施,必須征得家長、醫生等多方的同意。
日本、瑞士等國和美國的一些州也通過了安樂死法案。1976年日本東京舉行了第一次安樂死國際會議。瑞士是目前唯一接受外國人安樂死的國家。
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亞北部地區議會通過了《晚期病人權利法》,從而使安樂死在該地區合法化。從北部地方開始,類似法案被傳播到了其他省份。不過九個月後。澳大利亞參議院宣布廢除“安樂死法”,安樂死在澳大利亞重新成為非法行為。
在德國,安樂死協會的會員1994年已達4.4萬人;1999年,德國外科學會首次把在一定情況下限制和終止治療作為醫療護理原則的一項內容。
2002年,比利時步鄰國荷蘭之後塵宣布“安樂死”合法化,但當年的法律條款只適用於18歲以上的成年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無法享有安樂死的權利。2014年2月13日比利時眾議院通過一項“讓重癥患兒享有安樂死權利”的法案。比利時成為全球首個對“安樂死”合法年齡不設限的國家。
2016年4月14日,加拿大聯邦政府向國會遞交允許醫助死亡,即安樂死的法案。加拿大司法部長喬迪·威爾遜-雷布爾德稱,該法案將允許能夠負責的成年人在難以忍受重病、不治之癥帶來的痛苦的情況下,選擇平靜地離開,而不再等待死亡、痛苦和恐懼,當地已有超過20人根據該法律接受了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