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研究已表明,大劑量順鉑(PDD)對多種實體腫瘤有效,常用於治療頭頸部癌、肺癌、食管癌、卵巢癌和宮頸癌等,療程為每4周壹次,化療的劑量是 80-120 mg/m2。
大劑量順鉑化療在無水、無利尿措施時腎毒性發生率為 100% 。水化可縮短順鉑血漿濃度半衰期、增加順鉑腎臟清除率。水化可不改變順鉑血藥濃度及尿液順鉑排泄量,同時降低尿中順鉑濃度,減少與腎小管細胞結合,從而減少順鉑腎臟毒性。
大劑量順鉑化療的水化和利尿
用藥前 12 小時持續到用藥結束24小時,靜脈滴註 20 ml 氯化鉀+1000 ml 生理鹽水,滴速 5-6 ml/min。
用藥,靜脈滴註順鉑+生理鹽水 200 ml,30-40 min 滴完。
用藥後,快速靜脈滴註 20% 甘露醇 250 ml,滴速 50-60 ml/h;靜脈滴註 40-60 ml 氯化鉀+2000-3000 ml 生理鹽水,滴速 200-300 ml/h。
日輸液總量 4000-5000 ml(3000 ml/m2)。
水化至少3天。
密切監測出入液量,以防輸液過快增加心臟負擔。尿量不足、體重增加提醒水瀦留,可先予快速靜脈滴註 20% 甘露醇 125 ml,再靜推 20 mg 呋塞米脫水。
毒副反應
惡心嘔吐:用藥後 1-2 h發生,可持續壹周左右,停藥後 2-3 天消失。用強效止吐劑如 5-羥色胺 3、地塞米松、昂丹司瓊等控制急性嘔吐。
劑量限制性腎毒性:用藥劑量 90 mg/m2 以上高危,常見於用藥 10-15 天後發生,表現為血尿,血尿素氮升高、血肌酐升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常為可逆性,但反復、大量治療可致輕中度腎損害。除了充分水化外,尚無有效的方法處理。
神經毒性:與用藥總劑量有關。表現聽神經毒性如耳鳴、耳聾、聽力下降,末梢神經毒性表現為手腳襪套樣感覺減弱或喪失、肌力下降等,通常難以恢復。
骨髓抑制:發生率與劑量相關,劑量 ≤ 100 mg/m2,發生率 10%-20%;劑量 ≥ 120md/m2,約為 40%,可與聯合化療中其他抗癌藥的骨髓毒性相累加。白細胞 < 3.5x10^9/L 或血小板 <75x10^9/L 時停用。